葉元齡:推進“放管服”改革 創新公眾移動通信基站管理模式
公眾移動基站管理創新是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深化行政審批製度改革的一項有益嚐試。近年來,隨著4G等新一代寬帶公眾移動通信網絡的加快發展,基站設備向微功率、微蜂窩方式部署的趨勢更為明顯,基站數量在短時間內大幅激增。為適應公眾移動通信基站建設發展的趨勢要求,廣東省開展了公眾移動通信基站管理創新課題研究,並以此為基礎結合實際條件開展了基站管理模式創新試點,主要以降低審批門檻、優化審批流程、拓寬辦理渠道等為重點,推動基站管理創新。
創新管理成效顯著
基站管理模式創新主要以建立基站管理標準化體係為切入點,統籌“事前審批”和“事後監管”的相互關係,著力解決基站管理規範不明晰、渠道不便捷、監督不到位等問題。以優化審批流程,統一許可裁量標準,實現審批標準化;以基站全程網上申報,實現申報便捷化;以基站審批信息共享,強化抽查核驗,落實多部門聯合事後監管。
經過1年多的探索,廣東省已初步形成了易申報、低門檻、自動化的基站管理模式,實現了基站全程標準化網上審批,審批更高效、監管機製更有效,基站數據更準確、階段性效果顯著。2016年,廣東省通過公眾移動通信基站管理信息係統,完成了約37萬座已建基站的重新登記工作;開展了登記在冊基站隨機抽查工作,抽查率達27.6%。
優化服務強化監管
統一基站審批標準,優化審批服務。壓縮基站申報材料,簡化基站審批流程,統一審批標準,理清職責邊界,建立基站審批標準化體係。一是精簡申報材料。對現行的申報材料進行精簡優化,隻保留必要的承諾書、基站技術資料申報表,將基站技術資料申報表轉換為EXCLE格式,以“一批量一表”取代傳統的“一站一表”,使申報材料易填寫、數據易處理。二是統一審批標準化流程。梳理出具體、可實操的基站審批標準流程。從各運營商通過網上辦事渠道便捷申報數據資料開始,先由係統自動初核申報材料,再由審批人員批量把關確認,基站信息完成審核後即自動登記入庫的全程網上辦理流程。三是降低審批門檻。不將其他部門審批結果作為無線電管理基站審批的前置條件,改由運營商提供相關承諾即可,從而大大降低串聯審批帶來的高門檻。
開發基站管理信息係統,實現基站全程網上辦理。為支撐基站管理標準化體係的實施,開發了“廣東省公眾移動通信基站信息係統”。該係統已於2016年4月上線試運行,各地市運營商利用該係統進行網上電子申報;無線電管理機構利用該係統進行網上核驗審批,並將審批結果在係統中直接反饋給申報單位;審批通過的基站信息形成共享的基站數據庫及配套的執照信息,從而實現基站申報、基站審批、執照管理的全程網上辦理,提高基站審批效率。
開展基站抽測評估,強化事後監管。為加強基站事後監管,廣東使用通信基站解碼專用設備和數據分析軟件等專業工具,對相關基站信息進行抽查。2016年下半年,以基站識別碼為重點,采用路測方式抽測核對,共抽測基站29.83萬個,占登記在冊基站數的28.7%。針對相關問題已對運營商提出整改要求。
掌握基站站址數據,為今後基站精細化管理提供基礎條件。在公眾移動通信基站建設中,選址難、逼遷多、群眾投訴多等問題,重要的發展瓶頸是基站建設站址的統籌規劃不足。加強公眾移動通信基站站址資源的管理是廣東基站創新管理實施的一項內容,直接影響全省基站創新管理實施的質量效果。為加強基站事前規劃,廣東推動各地基站專項規劃編製工作,明確規定無條件免費開放機關事業單位、公共場館、旅遊景點等所屬建築物及路燈、道路指示牌等公共設施,支持運營企業以共建共享方式布設通信基站。廣東省經信委組織專門力量與省鐵塔公司及電信運營商進行了協商溝通,開展現有基站站址及今後3年動態站址建設計劃的數據收集整理工作,目前已完成了現有的11.12萬個站址及今後3年計劃建設的6.6萬個站址數據的收集工作,為下一步做好基站數據與站址數據的銜接、實現基站精細化管理提供了重要支撐。目前,廣州、深圳、珠海、佛山等7個地市已編製基站專項規劃。
加強督查督辦,確保各地基站創新管理實施進度。 廣東省經信委發揮對寬帶網絡基礎設施建設督查的職責優勢,加強各地運營商基站網上申報進度的檢查督辦,將基站、站址建設進展及申報率等指標納入督辦範疇,每季度通報全省基站建設及申報進度情況,並對進度居後的3個地市進行通報或現場督辦,力爭基站總體申報率達到80%以上。
深化改革智能管理
基站管理改革是一項係統工程,廣東省經信委將繼續在工業和信息化部無線電管理局的指導下,努力做好基站管理及其他業務頻率台站管理創新工作。
一是推行基站許可證件的電子證照式管理。在前期探索的基礎上,進一步開展基站電子執照與省電子證照庫的對接,爭取將無線電台站執照納入省電子證照庫的試點應用範疇。
二是實現基站管理信息係統與運營商內部係統的數據實時對接。目前,基站管理信息係統是通過定期報送電子格式表格的方式實施。下一步將考慮該係統與運營商網管係統數據的對接,以進一步提高登記數據的實效性和準確性。
三是加大基站信息公開力度,增強基站審批的公信力。結合行政審批和行政處罰信息“雙公示”的相關要求,積極開展基站信息公開工作,在廣東省政府網上辦事大廳公示基站審批的結果信息和相關整改要求,並逐步向公眾提供基站數據庫查詢服務,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四是加強與環保、住建等部門的信息共享,強化事後監管。完善與環保、規劃部門的溝通聯絡機製,及時將公眾移動通信基站台站信息通報相關部門;及時掌握相關部門,如環保、規劃部門對基站相關審批的動態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