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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三江源地區易地搬遷群眾可持續發展的意見》

    來源: 青海日報    發布時間:2015-01-24 10:43    編輯:馬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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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三江源地區易地搬遷群眾可持續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解決好三江源地區易地搬遷群眾(即生態移民和禁牧搬遷群眾)的長遠生計問題,進一步鞏固三江源生態保護和建設成果提出要求。

      《意見》要求,堅持生態保護第一。科學處理好生態保護、民生改善、綠色發展三者關係,統籌推進生態保護、扶貧開發、社會保障、就業創業、產業發展,著力解決好易地搬遷群眾的長遠生計和後續發展問題,實現搬遷群眾安居樂業,民族團結進步,社會和諧穩定。

      《意見》提出,實施屬地化管理,推進搬遷群眾戶籍製度改革,明確安置住房產權,加強社區管理,落實管理主體。完善社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加強社區基礎設施配套。扶持和引導搬遷群眾創業就業,擴大生態管護員公益崗位,改進搬遷群眾培訓方法,壯大後續產業發展能力,拓寬搬遷勞動力轉移就業渠道。完善現行補助扶持政策,繼續實施森林、草原保護補償補助獎勵政策,建立搬遷群眾生活困難補助長效機製,提高搬遷戶燃料補助標準,加大智力對口幫扶力度。加快製度體係建設,探索建立長效的生態補償機製,建立健全監測評估機製。

      《意見》有效期為2015年1月至2020年1月。要求到2015年,健全完善搬遷群眾城鄉統籌的社會保險製度,與安置地居民同等享受子女教育、就業、住房保障、醫療衛生、養老、計劃生育、文化生活、社區服務等基本合法權益,30%以上的搬遷戶勞動力實現穩定轉移就業。到2020年,搬遷群眾後續產業發展形成一定規模,搬遷戶勞動力就業總量和收入持續增加,與全省同步實現小康社會總體目標。(羅連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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