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政辦〔2016〕164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青海省地方誌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8月26日
(發至縣人民政府)
青海省地方誌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
地方誌事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事業的有機組成部分,是推進文化名省建設的一項重要基礎工程。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全省地方誌工作,充分發揮地方誌為當代提供資政輔治之參考、為後世留下堪存堪鑒之記述的重要功能,根據《地方誌工作條例》《青海省地方誌工作規定》和《全國地方誌事業發展規劃綱要(2015—2020年)》《青海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結合我省地方誌工作實際,製定本規劃綱要。
一、指導思想與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及習近平總書記係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緊緊圍繞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持、地方誌工作機構組織實施、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工作體製,認真落實“一納入、八到位”(即把地方誌工作納入各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各級政府工作任務,做到認識、領導、機構、編製、經費、設施、規劃、工作到位)的總體要求,積極踐行修誌問道、以啟未來的曆史使命和責任擔當,解放思想,實事求是,銳意進取,改革創新,依法推動全省地方誌事業科學發展,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提供精神動力、決策參考、信息服務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正確方向。堅持為黨立言、為國存史、為民修誌。通過編修和開發利用地方誌成果,為弘揚優秀傳統文化、傳承區域特色文化、建設文化名省提供有力支撐,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供豐富、優秀的精神文化產品。
2.堅持依法治誌。大力推進《地方誌工作條例》《青海省地方誌工作規定》的貫徹落實。各級地方政府加強對地方誌工作的領導,不定期開展地方誌工作執法檢查;各級地方誌工作機構依法履行組織、指導、督促和檢查職能,做到依法修誌、用誌、傳誌、管誌。
3.堅持科學發展。以修誌編鑒為主業,統籌兼顧理論研究、開發利用、信息化建設、方誌館建設、舊誌整理、特色誌編纂、隊伍建設等工作,強化地方誌工作的要素支撐,實現地方誌事業全麵協調可持續發展。
4.堅持改革創新。認真總結地方誌工作的經驗教訓,正確把握發展規律。適應形勢發展,推動理論創新、製度創新、管理創新、方法創新,不斷拓展地方誌工作領域,豐富地方誌成果表現形式,提升地方誌工作水平。
5.堅持質量第一。堅持求真存實,正確處理質量與進度的關係,將精品意識貫穿於地方誌編纂出版工作全過程,嚴把政治關、史實關、體例關、文字關、出版關,做到思想性、時代性、科學性、資料性有機統一,編纂出版經得起曆史檢驗、具有鮮明時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優秀方誌文化成果。
6.堅持修誌為用。充分發揮地方誌資源優勢,加大宣傳力度,推動地方誌成果轉化,提升開發利用能力和水平 ;拓寬用誌領域,形成修用並舉、修誌為用的良性發展機製,全麵提高全社會讀誌用誌水平。
二、總體目標與主要任務
(一)總體目標。
到2020年,全麵完成全省第二輪修誌規劃任務,做好第三輪修誌工作準備;實現省、市(州)、縣(區)三級綜合年鑒全覆蓋,積極開展專業年鑒編纂出版工作;深入挖掘地方曆史文化,啟動並抓好地方史編寫工作;加快地方誌信息化和方誌館建設,推進地方誌成果的開發利用;加強對社會修誌的指導和管理,豐富和拓展地方誌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具有青海特色的地方誌編修體係、理論研究體係、質量保障體係、資源開發利用體係、工作保障體係“五位一體”的地方誌事業發展綜合體係,努力開創地方誌事業發展新局麵。
(二)主要任務。
1.全麵完成第二輪修誌規劃任務。到2020年,全麵完成剩餘《青海省誌》57部分誌的驗收出版,完成剩餘7部市(州)誌的驗收出版,完成剩餘38部縣(區)誌的驗收出版。同時,全麵總結第一輪、第二輪修誌工作經驗教訓,認真探索和研究第三輪修誌工作的組織管理、運作模式、續修方式,為啟動第三輪修誌做好準備。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要提前著手,統籌協調,科學編製好全省第三輪修誌工作規劃。
2.大力推進年鑒編纂出版工作。到2020年,全麵實現省、市(州)、縣(區)三級綜合年鑒全部由各級地方誌工作機構組織編纂,一年一鑒,公開出版。《青海年鑒》要在規範提質上下功夫,編纂出版質量要進入全國前列。市(州)力爭到2017年、尚未啟動年鑒編纂工作的縣(區)力爭到2018年全麵實現各級綜合年鑒“一年一鑒、公開出版”。
3.加強特色誌鑒和地方史編纂工作。到2018年,全麵完成《玉樹大地震救災重建誌》和規劃特色誌書的編纂出版工作。積極探索推動特色誌鑒編纂工作的新模式、新途徑,更好地貼近經濟社會發展實際,貼近黨和政府工作大局,貼近人民群眾需要,適時謀劃啟動編纂一批特色誌鑒和其他地情文獻。加強對特色誌鑒編纂工作的業務指導和規範管理。指導有條件的鄉鎮(街道)、村(社區)開展誌書編纂工作,積極爭取和編纂中國名鎮誌、名村誌。將地方史編寫納入地方誌工作範疇,開展試點,探索規律,積極穩妥地推進地方史編寫工作。
4.深化地方誌質量建設。嚴格執行《地方誌書質量規定》《地方綜合年鑒編纂出版規定》和《〈青海省誌〉行文規範》《青海省誌(1986—2005年)出版印刷規範》。堅持分類指導,創新業務指導方法,提高業務指導水平,認真落實誌書編修“三審一驗收”製度。建立覆蓋地方誌書、地方綜合年鑒、地方誌資源開發等地方誌工作全過程的地方誌質量控製體係。
5.強化地方誌資料建設。加大依法收(征)集地方誌資料力度,建立全省地方誌資料年報製度並形成常態機製。運用社會調查、口述史等方法,大力拓展資料收(征)集範圍和渠道。加強與高等院校、圖書館、檔案館等單位的合作,逐步建立能夠全方位適應地方誌編纂、地方誌事業發展和方誌文化建設需要的地方誌資料保障機製。嚴格執行地方誌係統出版物報送備案製度,與全國各級地方誌工作機構建立誌鑒交換合作關係。
6.積極開展舊誌保護整理工作。啟動舊誌整理工作,編製全省舊誌整理規劃,舉辦舊誌保護整理出版相關知識培訓,開展對所缺舊誌版本的收集、複製、購置工作,並積極運用現代科技手段,結合傳統搶救方法,陸續開展舊誌點校、提要、考錄、影印、輯佚等工作。編寫出版《青海舊誌集成大全》《青海舊誌提要》。
7.加快信息化和方誌館建設。不斷優化和完善青海省地方誌網,積極構建省、市(州)、縣(區)三級地方誌網絡互聯互通建設。加快建設地情數據庫,完成已出版第一輪、二輪誌書和《青海年鑒》及地情書籍的數字化,實現新出版誌鑒同步進入數據庫。
以健全功能、體現價值為原則,加快推進省方誌館建設,使其成為集地方文獻編修、收集保存、宣傳展示、研究交流、開發利用為一體的綜合場館。鼓勵有條件的市(州)規劃建設方誌館,縣(區)要有獨立的方誌資料室,確保地方誌資料的科學保管和有效開發利用。
8.提高資源開發利用水平。充分挖掘地方曆史文化資源,利用第一輪和第二輪修誌資源,積極編輯出版簡誌和地情讀本等書籍。積極拓寬地方誌資源的服務渠道,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手段和信息傳輸網絡及平台,實現地方誌資源的整合共享。逐步開展家譜、家訓、家風、村規民約係列叢書的征集工作。引導社會各界開發利用地方誌資源,利用各類媒體廣泛宣傳地方誌成果,大力推動方誌文化進機關、進農村、進社區、進校園、進企業、進軍營,努力提升地方誌成果的普及程度,發揮好地方誌資源在公共文化建設中的作用。
9.加強地方誌理論研究和學術交流。充分發揮地方誌學會的作用,加強對地方誌理論研究的統籌規劃。根據地方誌工作實際和地方誌事業發展的需要,確定理論研究的專題和內容,組織全省地方誌工作者及省內大專院校、社會科學研究單位的史誌理論研究人員開展地方誌理論研討與交流活動,重點研究解決關係地方誌編纂、地方誌事業發展的基礎理論和重大業務問題,推動理論建設;定期召開地方誌學術研討年會,開展地方誌論文評獎,活躍學術研討,為地方誌事業的科學持續發展提供理論支撐。積極參加學術合作、研討、交流活動,采用交流學習、人員互訪、誌書交換等形式,加強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檔案機構和圖書館等單位的學術交流與合作。
10.加強人才隊伍建設。重視人才的選拔、培養和使用,加強專兼職結合、結構合理的隊伍建設,建立健全走出去、請進來、分層次的隊伍培訓機製,提高修誌編鑒人員的業務理論素養和工作實踐能力。根據形勢需要,不斷甄選、吸收各行業各部門的專家學者充實地方誌專家庫。弘揚修誌問道、直筆著史的方誌人精神,大力推進地方誌文化建設,營造幹事創業的良好氛圍。
三、加強領導與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持、地方誌工作機構組織實施、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工作體製,堅持“一納入、八到位”的工作機製。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改、財政、文化新聞出版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做好地方誌相關工作。
(二)推動依法治誌。加強地方誌工作法治建設,逐步建立健全與《地方誌工作條例》《青海省地方誌工作規定》相配套的規章體係。各級政府和地方誌工作機構要依法履行職責,切實提高依法治誌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地方誌工作督查通報和動態管理製度,確保責任落實。加大對地方誌法規製度的宣傳力度,營造依法治誌的良好社會環境。
(三)加大經費投入。各級政府要適應新時期地方誌工作要求,將地方誌工作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保障修誌編鑒、印刷出版、隊伍培訓、開發利用等工作經費,確保地方誌工作經費與地方誌業務發展相適應。逐步改善地方誌工作條件,加強信息化和方誌館等基礎設施建設。
(四)加強機構隊伍建設。探索地方誌人才培養、引進等政策和措施,完善各層次人才教育培訓製度,關心地方誌工作人員的成長與進步,建立幹事創業的激勵機製,建設一支結構合理、整體素質較高的地方誌工作隊伍。各級地方政府要建立健全地方誌工作機構,地方誌工作機構的設置和人員編製要與其履行職能、順利開展工作的要求相適應;要按照德才兼備的原則和專業要求配齊配強地方誌工作機構的領導班子。
(五)加強輿論宣傳。堅持弘揚主旋律,傳導正能量,切實加強和改進地方誌宣傳工作。利用各級各類媒體,大力宣傳地方誌工作部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大政方針及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新舉措、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新成績、投身文化名省建設的新貢獻。深入挖掘地方誌資源,聚焦地方誌功能,設計宣傳主題,創新推介形式,逐步形成一批人民群眾喜聞樂見、有較大社會影響力的文化精品。
本規劃綱要的落實和執行情況由青海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負責進行督促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