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星通信地球站設備安裝工程驗收技術規範
YD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通 信 行 業 標 準
YD5017-2005
衛星通信地球站設備安裝工程
驗收技術規範
Acceptance Specification of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for Satellite Communication Earth Station
(送審稿)
200×-××-××發布 200×-××-××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部 發 布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通 信 行 業 標 準
衛星通信地球站設備安裝工
程驗收技術規範
Acceptance Specification of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for Satellite Communication Earth Station
YD5017-2005
(報批稿)
主管部門:信息產業部綜合規劃司
批準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部
施行日期:200×年××月××
×××× 出版社
200× 北 京
中華人民共和國通信行業標準
衛星通信地球站設備安裝工程驗收技術規範
Acceptance Specification of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for Satellite Communication Earth Station
YD5017-200X
主編單位:中國通信建設第二工程局
批準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部
施行日期: 年 月 日
200X 北京
關於發布《 衛星通信地球站設備安裝工程
驗收技術規範》 的通知
信部〔 2005 〕XX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郵電管理局,各計劃單列市局,郵電部設計院,郵電部北京設計院,中國通信建設總公司:
現將《 衛星通信地球站設備安裝工程驗收技術規範》 (編號YD5017-2XXX )發布,自2XXX 年XX月XX日起施行。原《 國內衛星地球站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 (YD5017-96 )同時廢止。
《 衛星通信地球站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技術規範》 由部計劃建設司負責管理,北京郵電大學出版社負責組織出版發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部
XXXX年XX月XX日
前 言
1996年編製的YD 5017-96《衛星通信地球站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技術規範》已使用多年。為適應我國電信業的發展,依據信息產業部信規函[2004]508號”關於安排《通信工程建設標準》修訂和製定計劃的通知”的要求,在信息產業部綜合規劃司的組織領導下,由中國通信建設第二工程局製定YD 5017-96《衛星通信地球站設備安裝工程驗收技術規範》。
本規範的主要內容有:總則、工程驗收前檢查、工程初驗、工程試運轉、工程終驗等。
經過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征求了相關技術專家的意見,總結了原YD5017-96《規範》發布實施以來安裝驗收工作的實踐經驗,參照國家現行相關安裝驗收規範、標準及規定,確定了本規範的修訂原則,對原規範進行了修改、補充、增刪和細化。經反複討論修改,後經有關部門會審定稿。
本規範由信息產業部綜合規劃司負責解釋、修訂、監督和管理。本規範具體條文規定的解釋由中國通信建設第二工程局負責。在規範使用過程中,各單位注意總結經驗,並將意見寄往中國通信建設第二工程局(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137號,郵編710068),以供修訂時參考。
原主編單位:中國通信建設第二工程局
主要起草人:金延年、譚立新、方步成等
修訂主編單位:中國通信建設第二工程局
主要起草人:譚立新、周斌、施興緣、呂銀生
修訂參編單位:中國通信建設北京設計谘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主要參加人:李虎善
目 次
1總 則 ……………………………………………………(2)
2工程驗收前檢查 ……………………………………… (3)
2.1對機房及室外環境檢查…………………………… (3)
2.2安全檢查…………………………… (3)
2.3設備檢查…………………………………… (4)
2.4天線施工場地自檢………………………………(4)
2.5總配線架及各種配線架……………………………… (5)
2.6設備機架檢查………………………………………… (5)
2.7 機盤和分部件檢查…………………………………… (6)
2.8電源線和信號線的自檢……………………………… (6)
2.9 機房地線的檢驗 ………………………………… (8)
2.10天線安裝自檢……………………………… (8)
2.11天線底座安裝自檢………………………………… (8)
2.12骨架及反射器的驗收自檢……………………… (9)
2.13饋源安裝檢查………………………………………… (10)
2.14饋線係統檢驗……………………………… (11)
2.15矩形波導及橢圓波導檢驗………………… (13)
3 工程初驗…………………………………………… (14)
3.1 天饋線係統測試要求………………………… …… (14)
3.2 高功放分係統測試 ………………………………… (15)
3.3 低噪聲放大器分係統測試……………………………(16)
3.4 上變頻器分係統測試……………………………………(16)
3.5 下變頻器分係統測試……………………………………(17)
3.6 線性放大器分係統測試…………………………………(18)
3.7 調製解調器分係統測試……………………………………(18)
3.8 監控分係統測試……………………………………(20) 3.9 ESC業務聯係電話………………………………………… (20)
3.10 驗證測試……………………………………………… (20)
3.11 數字複用設備的測試……………………………… (23)
3.12自適應差分脈衝編碼調製器功能檢查(ADPCM)…… (26)
3.13 數字倍增器功能檢查(DCME) ……………………… (26)
3.14 中速數據傳輸係統(IDR)測試………………………(27)
3.15 全程數字鏈路(通道)測試………………………………(28)
3.16 時分多址傳輸係統(TDMA)測試……………………… (31)
3.17 衛星電視傳輸係統測試……………………………… (32)
4工程試運轉……………………………………………… (42)
4.1試運轉驗收要求………………………………………… (42)
5 工程終驗……………………………………………… (42)
5.1竣工技術文件………………………………………………(42)
5.2驗收要求和內容………………………………………… (43)
5.3附錄A……………………………………………… (47)
1總 則
1.0.1 本規範是衛星通信地球站設備安裝工程中施工質量檢查、隨工檢驗和竣工驗收的技術依據,適用於新建、擴建和改建的衛星通信建設工程。
本規範主要根據國內衛星通信TDM / QPSK / FDM (2Mbit/s)係統進網技術要求YD/T613-93、國內衛星通信網工程電路驗收指標、國際通信衛星組織的衛星通信地球站標準(IESS-306, IESS-307, IESS-308, IESS310)和操作指南(SSOG-306, SSOG-307, SSOG-308, SSOG310)等標準文件,結合工程實踐編寫。
1.0.2凡本規範未列入的安裝規格標準,應按照《 國內衛星通信地球站工程設計規範》 (GB-XXXX-XX)辦理。
1.0.3 各類設備的安裝規格及所采用的器材規格程式均應符合本規範和施工圖設計的有關要求。原有設備的遷裝和換裝,其設備指標應根據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的測試項目和指標要求辦理。
1.0.4 本規範未包括的特殊項目及其指標要求,可由建設單位與設計、施工單位共同協商,擬定臨時技術要求,在指定工程中試用並報部備查。
1.0.5 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執行本規範,施工單位要加強質量檢查工作,確保工程質量。建設單位應遵照本規範的要求及時檢查施工工藝和技術指標測試情況,並組織隨工檢驗及簽證。
1.0.6 工程竣工驗收工作應執行部頒《 郵電基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辦法》 的規定,其驗收項目和方法應按本規範辦理。凡發現不符合本規範的項目,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凡由於施工不良造成的,應由施工單位返修至合格為止。
1.0.7 施工單位製訂的操作規程應貫徹本規範的要求,不得與本規範相抵觸。
2 工程驗收前檢查
2.1 對機房及室外環境的檢查
2.1.1按工程設計對機房環境進行檢查。
1 檢查新建機房有關房屋的土建完成情況,室內牆壁幹燥程度、機房照明及是否滿足本期設備供電引接要求、地麵及機房的內部裝修完成情況等,機房門窗應齊全、嚴緊,能閉鎖。利舊機房應對設備電源引接、設備安裝位置、走線架情況、機房整體環境是否滿足設計要求進行檢查。
2預留孔洞、預埋件應符合施工圖設計要求; 3) 檢查天線基礎完成情況及是否符合施工圖設計的要求,具體如下:
1) 天線基礎高度、方位及承載強度符合設計要求。
2) 天線基礎頂麵平整,允許水平偏差為±1.5
mm 。
3) 預埋螺栓的規格、間距及露出頂麵高度應符合施工圖設計要求。
4) 在天線工作波束方向上無障礙物,近區場地符合《 國內衛星通信地球站 工程設計規範》 (GB -XXXX-XX)的要求。 3 地槽的規格、位置符合施工圖設計要求,蓋板嚴密平整;
4 預埋穿線管的管徑、彎曲度符合施工圖設計要求,管內無堵塞、無積水, 並預置有穿引電纜用的引線。
2.1.2機房通風、采暖、空調、防火告警等設備應安裝完畢,並符合工程設計要求。
2.1.3 室外工作接地及防雷、保護接地裝置應完工,接地母線已引入室內,接地電阻符合工程設計要求。
2.2安全檢查
2.2.1 各級通信機房建築必須符合YD 5002-2005《郵電建築防火設計標準》的有關規定。
2.2.2 機房內必須配備有效的滅火消防器材。凡要求設置的火災自動報警係統和滅火係統,必須保持性能良好。
2.2.3 機房室內裝修材料應采用非燃燒材料。
2.2.4 樓板預留孔洞應配置阻燃材料的安全蓋板,已用的電纜走線孔洞應用阻燃材料封堵。
2.2.5 機房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2.3設備檢查
2.3.1 應對到設備的數量進行清點和外觀檢查,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到達現場的設備、材料數量能滿足連續施工的要求,設備、材料的規格程式符合施工圖設計要求;
2按施工圖設計核對各種波導及波導器件的種類、型號和數量,且外觀平直,無彎曲、扭曲、凹陷、裂紋等損傷,內壁清潔光亮;
2.3.2工程中不得使用未經鑒定的設備和不合格的材料。
2.4 天線施工場地自檢
2.4.1 天線場地應平整好。場地麵積要滿足構件編排、底座組裝和主反射麵組裝及吊裝時起重吊車作業的要求,場地內回填土應夯實,以便安全承載吊車作業時的荷重。
2.4.2 起重吊車進出通道應清理暢通。
2.4.3 vsat 係統站址選擇:
1天線安裝地點與所用衛星之間的視線應該是無遮擋的;
2沒有高大建築物、樹木等遮擋信號;
3當需要太陽能光板供電時,則太陽能光板在受光時段內不能被物體及陰影遮擋,以免由於太陽能光板受光不足引發蓄電池充電不足;
4環境、電磁/射頻條件滿足要求;
5天線位置盡可能靠近IDU,以避免天線與IDU間的連接電纜過長。
注意:當使用太陽能光板作為供電電能,務必注意太陽能光板的安放位置。
2.5總配線架及各種配線架
2.5.1 配線架的位置和高度、寬度應符合施工圖設計要求。
1主配線架與列架應保持平行或垂直,允許每米偏差為2 mm ;
2水平、垂直配線架應分別用水平和垂直接頭卡子連接;
3卡子內應墊襯鐵,卡子螺栓安裝一律朝上,連接牢固、端正;
1) 同-機房內,水平電纜走道與垂直電纜走道的連接應成直角;
2)特殊電纜走道或槽道必須按施工圖設計安裝。
3) 安裝雙走線架,上下層之間要求≥30CM。
2.5.2 穿牆洞、穿樓板的配線架,必須在洞口進行加固。
2.5.3 配線架終端應用加固角鋼加固,加固角鋼用膨脹螺栓水平地加固在牆壁上。
2.5.4 過長的配線架必須在側旁加裝支撐點,一般支撐點間距在3m 左右(視土建結構定),側旁支撐安裝應平直、端正、牢固。 2.5.5 進牆槽道按施工圖設計要求施工。
2.6設備機架檢查
2.6.1 機架到貨規格應符合施工圖設計要求。
2.6.2 機架安裝工藝應符合下列要求:
1機同排機架列麵成一直線,允許偏差為3 mm; 機架安裝應垂直,允許偏差為2 mm ;
2機架對地加固、抗震加固的加固方式均應符合施工圖設計要求。
3機架對上加固應符合設計要求。
2.6.3隨箱出廠文件應齊全,配件及附件應滿足安裝及維護需要。
2.7機盤和分部件檢查
2.7.1 分盤機條和部件應安裝平穩牢固,有緊固裝置的要鎖好緊固件,並使機盤能順利插拔、轉動靈活。
2.7.2插入式機盤應使插接件自然吻合,電器連接件接觸良好。
2.7.3速調管和風機必須嚴格按說明書的要求安裝,通電後不應有異常震動現象,風筒排風通暢,所有保護接地必須有良好的電器連接。同時排風管的安裝應注意室外高度應低於室內設備接口處高度,已防止排風管內積水倒流進入設備。
2.7.4有微電子元件的分盤安裝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並采取防靜電損害措施。
2.8 電源線和信號線的自檢
2.8.1 電源線必須用整條線料,嚴禁中間接頭,外保護層應完整無損。
2.8.2 電源線宜在地槽內布放。如需要在電纜走道上布放時,應與中、高頻電纜、信號線分開排列在電纜走道兩側,走向路由應符合施工圖設計要求。
2.8.3 對於機房是雙層走線架,按設計要求電源線和信號線,中高頻電纜分層布放。
2.8.4 截麵積在10
mm² 以上的多股電力電纜端頭應使用線鼻子連接,做法應符合下列要求:
1線鼻子的規格與導線線徑相吻合;
2線鼻子內壁及導線線頭表麵打磨幹淨後,再將導線線頭插入線鼻子,用壓接鉗壓接良好。
2.8.5 信號線的規格和路由應符合施工圖設計要求。
2.8.6 信號線的編紮應符合下列要求:
1 紮線鬆緊適度,間隔均勻整齊;
2 線束編成圓形,轉彎處圓滑,成直角緩彎,不得有曲折、扭絞現象。
2.8.7 信號線端頭的處理與焊接應符合下列要求:
1信號線的屏蔽層不宜鬆散,嚴禁損傷絕緣層,無短路現象,按施工圖設計或設備說明書要求接地;
2信號線在剖頭時不得損傷芯線;
3焊接時可使用鬆香助焊,嚴禁使用焊油。焊點均勻光滑,無假焊、短路現象,露銅應小於2 mm ;
4信號線端頭宜加裝合適的套管,保護焊點。
2.8.8中頻電纜的布放要求:
1 在布放中頻電纜以前,應按照施工圖設計要求的走向路由,實際丈量(曲
率半徑不小於6 cm )、裁剪、編號,並按順序順直布放,不得出現交叉扭絞現象;
2 中頻電纜的端頭處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 電纜頭端麵平齊不變形。
2) 電纜芯線與電纜頭內導體的焊接端正,焊點光滑,無虛焊。
3)用鬆香酒精溶液做焊劑,嚴禁使用焊油。焊好以後的焊點要用酒精棉球擦洗幹淨。
4) 電纜與電纜頭的組合端正牢固,電接觸良好。
5) 焊好電纜頭的中頻電纜內外導體間的絕緣電阻符合相關設備的要求。
6) 多條中頻電纜應進行扣紮或綁紮。 2.8.9 vsat係統中頻電纜布放:
1對於vsat係統中頻電纜布放參照設備廠家安裝說明書。
2 連接室外單元的電纜頭應做防水處理。
2.8.10 電纜的綁紮應符合下列要求:
1 電纜的綁紮可用尼龍鎖緊帶或浸臘麻線綁紮。
2 線束綁紮間隔均勻,鬆緊適度,特別是對高、中頻電纜注意防止線扣過緊使電纜外皮變形;
3電纜束外部綁線與電纜走向垂直,綁線在電纜走道橫鐵上不得交叉。
2.9 機房地線的檢驗
2.9.1 機房地線與各部件連接方法應符合施工圖設計要求。
2.9.2 扁鋼地線接頭搭接長度不小於寬度的二倍,銅皮或銅排接頭的搭接長度不小於寬度。
2.9.3 扁鋼與扁鋼連接至少有三麵滿焊,焊接處外塗瀝青,扁鋼與扁鋼,銅排與銅排在走線架上宜用螺栓連接;銅排與銅皮宜用焊接或銅鉚釘鉚接。
2.9.4扁鋼或銅排與機架地線引入線宜用螺栓連接。
2.10 天線安裝的自檢
2.10.1 將全部構件進行清點編號,規格數量齊全,構件質量符合要求,並按施工順序排放整齊。
2.10.2 構件如有變形,應矯正完好。鍍鋅構件如有鍍層脫落生鏽,應除掉鏽層並進行補漆;噴漆構件如有漆膜脫落也應補漆。
2.10.3 當環境溫度低於-20 ℃ 時,不得對構件進行錘擊、剪切和衝孔。當環境溫度低於-16 ℃ 時,不得對鋼塔構件進行冷矯正。
2.10.4 構件上如有冰雪、泥土或其他汙物,應在吊裝前予以清除。
2.10.5 天線防雷接地體及接地線應事先做好,並測試接地電阻值符合施工圖設計要求後,方可進行天線安裝。
2.10.6 各種含有轉動關節的構件,應先進行轉動試驗,確認轉動靈活、平滑且無異常聲音時才能進行安裝。安裝結束後對轉動關節處進行必要潤滑,防鏽處理。
2.10.7 天線施工中采用精度為六秒級或六秒級以上的專用經緯儀。
2.11 天線底座安裝自檢
2.11.1 基礎支座鋼板應按施工圖設計標高安裝,調好水平,必要時可在偏低的基礎支座鋼板下麵墊以鋼板或灌注水泥砂漿。
2.11.2 與底座相連的主材及其連接板應在安裝前進行預組裝或試裝。孔位偏差在2 mm 以內者,可先打過衝後穿入螺栓,超過2 mm 進行擴孔或焊補後再重新鑽孔,焊補孔洞時應使用適用於母材的焊條,每組孔眼焊補數量不得超過總數的五分之一。
2.11.3 主柱應用經緯儀在兩個相互垂直的方向上檢驗垂直度,並進行校正和固定。主柱的傾斜度不得超過千分之一。
2.11.4 凡用角鋼背靠背連接的構件,在緊固時應先將中間連接螺栓上緊,然後再上緊兩端的螺栓,以保證兩根角鋼的邊緣相互平行,受力均勻。
2.11.5 連接螺栓應按製造廠家的說明妥善緊固,經檢驗後作出標記。
2.11.6 天線驅動電機應進行絕緣電阻測試和通電轉動試驗。
2.11.7 檢查驅動係統變速箱內潤滑油是否充足,必要時應補足潤滑油。
2.11.8 應保持驅動絲杠的清潔,防止塵埃、雨露侵入。檢查絲杠潤滑脂是否充足,必要時應補充潤滑脂,絲杠的防護罩應完整無破損,卡箍牢固。
2.11.9 對與安裝在支架上的vsat小型天線, 支架安裝的水平度和垂直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如果支架傾斜會產生極軸效應,使得天線的電氣性能指標下降。
2.12 骨架及反射器的驗收自檢
2.12.1 組裝骨架及反射器的場地必須夯實、整平。骨架各支承點應找平,允許誤差為2.5 mm 。中心套筒或中心軸線應為鉛垂,頂麵應為水平,用經緯儀檢查應無可辨別的偏差。
2.12.2 應按製造廠家說明書的順序及要求進行。
2.12.3 將經緯儀置於中心筒或中心體頂部中心,檢查骨架邊緣各支撐點的高度,其偏差應不超出說明書的技術要求。
2.12.4 主反射器麵板就位後用少量螺栓臨時加固,待全部麵板安裝完畢後再裝上其餘的螺栓,應采用專用工具緊固螺栓。
2.12.5 用上下對點器、經緯儀或激光定位儀將副反射器的中心準確地置於主反射器軸線上,同時用鋼尺或廠家提供的置位杆測量並校準副反射器與主反射器之間的距離,上緊加固螺栓,再次複查中心位置及距離,誤差達到要求範圍。
2.13饋源安裝檢查
2.13.1 必須在幹燥充氣機和充氣管路安裝完畢,並可以連續供氣的條件下才能安裝饋源。
2.13.2 檢查連接極化器的直波導應無變形,內壁潔淨,無鏽斑。必要時用柔軟、幹淨的絲綢沾四氯化碳進行清潔。
2.13.3 極化器及合成器網絡已經在廠家精細調測,施工中嚴禁任意調整,整體與喇叭輻射器及其他波導元件連接。
2.13.4 嚴防螺栓、螺帽或其他異物掉進饋源係統。嚴禁用手撫摸饋源的內壁。
2.13.5 饋源各接口處應用銷釘準確定位。密封圈安裝正確,螺栓應配套齊全,螺帽緊固。
2.13.6 饋源安裝完畢後應及時密封並充以幹燥空氣。充氣機的氣壓和起動間隔要求應符合饋源及充氣機說明書規定條件,以免損壞喇叭輻射器窗口密封片。充氣後作氣閉試驗,應無明顯泄漏。
2.14饋線係統檢驗
2.14.1 同軸電纜及波導饋線的走向、連接順序及安裝加固方式應符合施工圖設計要求。
2.14.2波導饋線的安裝工藝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波導饋線連接前先將其位置調好,使法蘭盤自然吻合,先用銷釘定位,裝好密封橡皮圈,然後再用螺栓連接,螺帽緊固。當法蘭盤不能自然吻合時應更換波導節,調整相關設備或器件的位置或加工可調波導節。嚴禁用螺栓強行拉緊合攏,以免波導管受附加應力而損傷。
2 波導口接觸麵及內壁光潔,無銅屑和其他雜物。
3 波導接口定位正確,銷釘、螺栓配套齊全,密封墊或橡皮圈安裝正確,裝好後橡皮圈不得扭絞或擠出槽外。
4 擰緊連接螺栓時,應對角交替、循環上緊。
5 加固時除可略向上托以消除因重力下垂以外,不允許波導饋線在其他方向受力(如向下壓或向左右扳)。
6 整條饋線內充以幹燥空氣,氣壓符合施工圖設計或設備說明書的技術要求。
2.14.3 同軸電纜饋線的安裝工藝應符合下列要求:
1 一般射頻同軸電纜轉彎的曲率半徑不小於電纜直徑的12 倍,LDF4-50 同軸電纜轉彎的曲率半徑不小於125 mm ;
2 同軸電纜頭的組裝順序和工藝符合出廠說明書的技術要求;
3 焊接電纜頭時可用鬆香酒精溶液為焊劑,嚴禁使用焊油,內導體觸頭與外導體同心;
4 室外同軸電纜接頭有保護套並用矽密封劑密封。
5 對於vsat係統, 所有供選用的射頻同軸電纜的截止頻率應高,500MHz,特性阻抗為75 歐姆,在可能的情況,單位長度的損耗值越小越好,一般來講5mm直徑的電纜,其損耗參考值為15-20dB/100m。
6 IFL承載入境和出境中頻信號(950-1700MHz)以及為ODU提供的則22-26V直流電壓。標準的IFL長度可達60米。如要使IFL長度超過60米需要使用線路放大器或低損耗電纜,原則上IFL的長度越短越好。 2.14.4 方向藕合器應安裝正確,不得裝反。
2.14.5 饋線按施工圖設計要求留足餘量,以適應天線的轉動範圍。
2.14.6 波導饋線和低損耗射頻電纜外導體在天線附近和機房入口處應與接地體作良好的電氣連接。
2.15矩形波導及橢圓軟波導檢驗
2.15.1 矩形波導饋線自身應平直,其走向應與設備邊緣及走線架平行。加固時受力均勻穩定。矩形波導饋線的加固點與相鄰的軟波導、分並路係統及載應盡量靠近。
2.15.2可調波導節的加工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可調節的長度準確無誤;
2 鋸口平整,波導口無變形,法蘭盤選擇正確;
3 焊接的法蘭盤平麵與波導縱軸垂直,平整牢固,焊錫均勻,不漏氣。波導管接觸麵及內壁無殘餘焊劑、焊錫、銅屑及其他異物。
2.15.3 橢圓軟波導饋線轉彎和扭轉應符合下列要求:
1 轉彎
1)長軸方向(相當於矩形波導的H 彎),曲率半徑應符合饋線出廠要求;
2) 短軸方向(相當於矩形波導的E 彎),曲率半徑應符合饋線出廠要求。
2扭轉角不大於饋線出廠說明書的允許值。
2.15.4 橢圓軟波導饋線與法蘭盤的連接加工應遵照出廠說明書的規定,並符合下列要求:
1 鋸口平整、無損傷,波導口不變形;
2 翻邊剪口距離均勻,翻邊後平整,波導口不變形;
3包膠密封、平整、美觀。
3工程初驗
3.1 天饋線係統自檢測試
3.1.1 饋線係統衰減和駐波比測試
1 發信波導及收信同軸電纜的衰減應符合施工圖設計要求,饋線和部件的 參數值參見表7.0.1。
3.1.2 波導、波導元件和同軸電纜衰減值
|
名稱 |
測試頻率(GHz ) |
衰減值 |
|
矩形波導管WR137 |
6 |
≤6.7士5% dB/1O0m |
整條發信饋線的駐波比≤1.32 (在575MHz 範圍內),個別點允許≤1.35 。
3.1.3 係統噪聲溫度測試
通過檢測負載與冷空兩種狀態下熱噪聲功率的比值(即Y 因子)求得係統噪聲溫度,實測值與計算值之差應不大於10K 。
3.1.4 接收方向圖測試
1 在驗證測試以前可利用衛星信標信號測試天線的接收方向圖。由於信標信號電平很低,一般隻能測得主瓣及第一旁瓣,以主瓣峰值為標準,兩側第一旁瓣電平的平均值應不高於-14 dB ; 兩側第一旁瓣電平之差應不大於2dB 。2) 半功率波束寬度應符合設備出廠說明書的技術要求。
2 根據半功率波束寬度估算天線的接收增益應符合設備出廠說明書的技術要求,並可根據第7.0.2 條測得的係統噪聲溫度估算G/T 值。
3 如上述各項測試值基本符合規定指標,就可以申請進行驗證測試;如果與規定指標相差較多就要分析原因,必要時重新調整副反射器或主反射器。
4 口麵直徑大於13m 的天線,用射電星法測試。
3.1.5 自動跟蹤性能檢查
1低噪聲放大器進入正常工作狀態後,應立即轉動天線接收衛星信號,天
線主波束中心對準衛星後調整跟蹤接收機,使接收的衛星信標電平達到規定值;
2 按設備出廠說明書技術要求校準跟蹤控製單元;
3 人工驅動天線使接收到的信標信號達到最大值。在俯仰(上、下)及方位(左、右)四個方向上人為轉動天線使之偏離衛星方向,直到信標信號電平下降2 dB 為止,啟動自動跟蹤係統,經過一個掃描循環應能使信標信號電平恢複到最大值;
4 天線跟蹤精度、指向精度應符合設計指標要求。
3.1.6天線平均轉動速率測試
利用衛星信標信號使天線從波束中心驅動天線在方位和俯仰兩個平麵內分別轉動士5º,測量二至三次求出平均轉動速率。
3.2 高功放分係統測試
3.2.1 功能操作:
應符合設備出廠說明書的技術要求。
3.2.2增益和輸出功率:
1 額定輸出功率:達到設計及出廠指標要求;
2 額定輸出功率下的增益:滿足設備說明書的技術要求;
3 功率穩定度:指標≤±0.25
dB ( 24 小時)。
3.2.3 幅頻響應和互調產物:
應滿足設計和設備出廠指標要求。
3.2.4 高功放輸出頻譜應滿足SSOG-308 的要求,如圖8.1.4所示
歸一化頻率
R為傳輸速率,它被定義為由於比特率進入調製器後又增加了
前向糾錯(FEC)和報頭信息比特。
注:相對功率OdB 相當於最大功率密度。
圖8.1.4 HPA 輸出頻譜模框圖
3.2.5高功放輸出頻譜:應滿足SSOG310要求。見SSOG 310 5.3,TEST8:HPA Output Spectrum and Out of Band Emission test(第40for47)。
3.3 低噪聲放大器分係統測試
3.3.1 功能操作:
包括倒換係統均應符合設備出廠說明書的技術要求。
3.3.2 增益、頻率響應:
應滿足設計和設備出廠指標要求。
3.4 上變頻器分係統測試
3.4.1 功能操作:
包括倒換係統均應符合設備出廠說明書技術要求。
3.4.2 輸出電平:
應符合設計和設備出廠指標要求。
3.4.3 增益:
10~30 dB 範圍內可調,或按設備出廠指標。
3.4.4 中頻到射頻頻率響應:
正常輸入電平時射頻輸出幅度允許偏差為士04 dB。
3.4.5 頻率穩定度:
在24 小時內允許偏差為士5×10¯9。
3.4.6 相位噪聲:
100Hz ≤-65dBc / Hz
1kHz ≤-75dBc / Hz
10kHz ≤-85dBc / Hz
100kHz ≤-95dBc / Hz
1MHz ≤-112dBc / Hz
10MHz ≤-13dBc / Hz
3.4.7 雜散輸出電平:
與信號相關的雜散輸出電平<-65 dBc;
與信號無關的雜散輸出電平<-80 dBm。
3.5下變頻器分係統測試
3.5.1 功能操作:
包括倒換係統應符合設備出廠說明書的技術要求。
3.5.2 增益:
在20~40 dB 範圍內可調(射頻輸入-75 dBm ~-30 dBm , 3625 ~4200MHz
頻率範圍內任一頻率),或按設備出廠指標。
3.5.3 射頻到中頻的頻率響應:
輸出幅度允許偏差為士0.4
dB 。
3.5.4 頻率穩定度:
在24 小時內允許偏差為士5×10¯9。
3.5.5 相位噪聲:
1OOHz ≤-65dBc / Hz
1kHz ≤-75dBc / Hz
1OkHz ≤-85dBc / Hz
1OOkHz ≤-95dBc / Hz
1MHz ≤-112dBc / Hz
1OMHz ≤-130dBc / Hz
3.5.6 雜散輸出電平:
與信號相關的雜散輸出電平<-75 dBc ;
與信號無關的雜散輸出電平<-80 dBm 。
3.5.7在Ku波段:(頻率,10.95—12.75GHz)
增益≥45dB(30dB可調);
雜散輸出電平:≥60dBc(0dBm輸出,相關信號)
≤70dBm(最大,無關信號)。
3.6線性放大器分係統測試
3.6.1 功能操作:
包括倒換係統應符合設備出廠說明書的技術要求。 3.6.2 增益、頻率響應:
應符合設計或設備出廠指標要求。
3.7調製解調器分係統測試
3.7.1 功能試驗:
各項指標達到設備出廠說明書的技術要求。
3.7.2 相位噪聲(隻測調製器):
1kHz ≤-76dBc / Hz
1OkHz ≤-1OldBc / Hz
1OOkHz ≤-1lldBc / Hz
3.7.3 頻譜圖:
符合CCITT 標準,如圖8.6.3所示。
3.7.4調製器輸出中頻頻率及輸出電平應滿足設備廠家出廠指標。
3.8 監控分係統功能試驗
3.8.1監控分係統的功能應符合設備和分係統操作說明書的技術要求。
3.8.2監控分係統應監視全站各種設備的運行情況。當有告警出現時,應能在監視台顯示出來,並有警鈴告警提示,同時在監視台可以進行遠端人工和自動倒換。
3.9 ESC 業務聯絡電話
3.9.1 收發接口電平
發信口輸人電平:-14dBr
收信口輸出電平: 4dBr
3.9.2 噪聲電平
熱噪聲電平≤- 50dBm 。
3.10驗證測試
3.10.1具有上行線設備的新建地球站或在原有地球站內擴建、改建天線饋源
係統的工程,都必須在投入運行前進行驗證測試。
3.10.2 驗證測試要在國際通信衛星管理機構的組織與指導下進行。
3.10.3 建設單位會同施工單位根據落實的工程進度適時向國際通信衛星管理
機構提出入網驗證測試申請。
3.10.4 在得到國際通信衛星管理機構批準並下達驗證測試計劃後,按計劃進行
驗證測試。
3.10.5 驗證測試期間本站與國際通信衛星組織操作中心和監測站間應進行不
間斷的工程勤務通信。本站必須在驗證測試前建立與上述通信目標的一條話路和一條傳真機(或電傳打字機)線路。
3.10.6驗證測試前應備好下列資料,盡早報國際通信衛星組織操作中心:
1 天線在方位平麵及俯仰平麵的平均轉動速率;
2 以驗證測試使用的衛星方向為中心,天線(在不更換或改變天線驅動杆
條件下)在方位平麵及俯仰平麵內可以轉動的範圍;
3 饋源的出廠測試記錄(主要是潰源交叉極化隔離度測試記錄)。
3.10.7 根據下達的驗證測試計劃及本站具體條件,將確認可以進行的測試項
目及有關事項報告國際通信衛星管理機構或其操作中心。 9.2.4 (vsat係統Ku波段) 俯仰角計算
1 衛星軌道位置:ys;
2 地麵站經度:y;
3 地麵站緯度:f;
經度差為:Dy=y-ys,
天線的方位角為:
AZ=180+tan-1(tanDy/sinf)
天線的仰角為:
EL=tan-1 [(cosDy*cosf-0.15126)sinAZ/sinDy]
如果天線是後饋式的,則天線的指向按照計算得到的數值進行調整;如果天線是偏饋的,仰角的數值要減去17度的修正因子。
3.10.8 驗證測試項目應按國際通信衛星組織操作中心安排的測試計劃進行。
3.10.9 驗證測試項目及指標要求(4/6GHz):
1 地球站的品質因數G/T值
晴天工作仰角為10°時,其G/T值應達到下列指標:
1) 12m 天線:G/T≥32.17dB / K
2) 13m 天線:G/T≥32.88dB / K
3)16m 天線:G/T≥34.95dB / K
以上測試頻率為4000MHz 。
2 天線的發收增益及輻射旁瓣:
1)天線的發收增益:
發射頻段:5.85~6.425GHZ
接收頻段:3.625~4.2GHZ
2)發射增益應滿足下式:
12m 天線:≥55.7+20lg(F/6)(dBi);F:GHz
13m 天線:≥56.0+20lg(F/6)(dBi);F:GHz
16m 天線:≥58.1+20lg(F/6)(dBi);F:GHz
3) 接收增益應滿足下式:
12m 天線:≥52.5+20lg(F/4)(dBi);F:GHz
13m 天線:≥53.2+20lg(F/4)(dBi);F:GHz
16m 天線:≥54.9+20lg(F/4)(dBi);F:GHz 天線發收增益測試頻點為最高、中心、最低三點。
3 天線輻射旁瓣特性(收、發正反極化均測):
第一旁瓣應小於或等於-14dB;
寬角旁瓣:天線旁瓣峰值數的90%不得超過下式的規定:
29 —25lgΦ
(dBi ) 1 º≤Φ≤20º
—3.5 ( dBi ) 20º<Φ≤26.3º
32 —25lgΦ
(dBi ) 26.3º<Φ≤48º
—10 ( dBi ) Φ>480
c= 天線軸比:
雙圓極化軸比≤1.06∶1
d= 天線隔離度:
l) 雙圓極化交叉極化隔離度≥30.7dB
2) 雙線極化交叉極化隔離度≥33dB,當離軸增益下降ldB 時,
交叉極化隔離度≥30dB。
注:天線收發交叉極化隔離度要在監測站配合下進行測試,測試點的數量和
間隔按測試計劃規定辦理。
4天線饋源指標(出廠驗收指標)
1)饋源駐波比毛1 . 25 ( 575MHz 頻帶內)
2) 饋源隔離度:
a饋源收/發隔離度≥80dB
b饋源發/發隔離度≥20dB
c饋源收/收隔離度≥20dB
3)整條發射饋線的電壓駐波比鎮≤1.32在575MHz 頻帶內)
4)全向有效輻射功率(EIRP)穩定度及載波頻率穩定度測試要在監測站配合下
進行,指標要求如下:
5) 地球站發射EIRP 的穩定度充允許偏差為士0.5 dB (晴天、在24 小時內)。
6) 載波頻率穩定度:
a調頻多路電話載波頻率允許偏差為士150kHz。
b 調頻電視載波頻率允許偏差為士250kHz。
c 中速數據傳輸係統(IDR)載波中心頻率允許偏差為士 3.5kHz。
d 時分多址(TDMA)係統載波頻率允許偏差為士1kHz。
7) 對Ku波段 頻率範圍:上行14.0---14.5GHz
接收:10.95—11.7GHz 11.7—12.2GHz 12.2—12.75GHz
a 地球站品質因數G/T:
晴天工作仰角10°時,其G/T值應為≥37+20log(f/12.5)Db/k
b天線的發、收增益及旁瓣
應達到計算要求及設計指標:
旁瓣特性:地球站旁瓣峰的總數90%不得超過如下公式表達的包絡值。
G=29-25log¢dBi(1˚≤¢≥20˚)
G=3.5dBi(20˚≤¢≥26.3˚)
G=32-25log¢dBi(26.3˚≤¢≥48˚)
G=10dBi(>48˚)
G為旁瓣包絡的增益,¢為遠離主瓣的角度。
c 天線交叉極化隔離度:≥35Db
d 天線饋源指標
饋源駐波比≤1.25
饋源隔離度:
收—發隔離:85Db
收—收隔離:>35
發—收隔離:>35
e 整條發射饋線電壓駐波比≤1.32
f EIRP穩定度:0.5dB(晴天,24小時)。
g 載波頻率穩定度:載波中心頻率允許偏差為3.5KHz。
3.11數字複用設備的測試
3.11.1數字終端設備各機盤電源電壓測量: 電源電壓允許偏差為:士0.1V 。
3.11.2 時鍾頻率檢查:
頻率容限見表10.1.2
表10.1.2 時鍾頻率容限表
|
群 次 |
標稱比特速率(kbit/s ) |
容差(頻率容差) |
|
|
×10-6 |
允許偏差(Hz ) |
||
|
一次群 |
2048 |
士50 |
士102 |
|
二次群 |
8448 |
士3 |
士253 |
|
三次群 |
34368 |
士20 |
士687 |
|
四次群 |
139264 |
士15 |
士2089 |
1 發送光功率:在S點測試時,滿足設備廠家出廠指標要求。
2 光接收靈敏度測試:在S點測試時,滿足設備廠家出廠指標要求。
在SR間衰減範圍保證的情況下,R點允許有不大於0.5dB的測量誤差。
3 最小過載光功率測試:在Rn點的最小過載光功率指標滿足設備廠家出廠指標要求。
3.11.3 誤比特率測試。 測試各支路觀察15 分鍾,誤比特率為0。
3.11.4 抖動特性:
1輸入抖動容限見表10.1.4-1 及圖10.1.4-1
2 輸出抖動:
對於一、二、三、四次群各種標稱比特率,在數字有線通道輸出 口所測得的最大輸出抖動不應超過表10.1.4 -2 所給出的限值。
3抖動轉移特性 見表10.1.4-3 和圖10.1.4-2
表10.1.4-3 抖動轉移函數
3.11.5 固有抖動 單機指標<0.25 Ul
3.12 自適應差分脈衝編碼調製器 功能檢查(ADPCM)
3.12.1 加電後,本地A,B,C 支路告警,總告警燈亮,電源燈亮。
同步檢查:
分別檢查A , B 支路到C 支路是否同步,通過幀同步分析儀觀察同步情
況。
3.12.2 安全保護、直通和自環功能檢查。
3.12.3 編定模塊地址碼。
3.12.4 信令傳輸測試檢查。
3.12.5 國內備用比特傳輸檢查。
3.12.6 傳輸遙控告警檢查。
3.12.7 64kbit/s 透明信道測試檢查。
3.12.8 誤碼性能檢查。
3.12.9 單音測試檢查。
3.12.10 信號量化噪聲比檢查。
3.12.11 音頻調製解調器測試檢查。
3.13 數字倍增器功能檢查(DCME)
3.13.1 在計算機上檢查時鍾設置。
3.13.2 在計算機上檢查透明通道的設置。
3.13.3 測試各支路誤比特率。觀察15 min,誤比特率為零。
信令(a , b . c 三比特)檢查。
3.13.4 計算機其他功能檢查。
3.13.5 DCME 係統計算機功能檢查:
按說明書要求,應具有監視和倒換功能,還應具有在設備遠端(即計算機上)設置設備運行參數,並控製設備進行自測
3.14 中速數據傳輸係統(IDR)測試
3.14.1 衛星鏈路 IDR 業務連通測試程序及指標要求(包括測試方法及使用儀表)應按IESS-308,SSOG-308 中的規定進行。
3.14.2 中頻環路解調器誤碼性能(含擾碼、前向糾錯碼FEC),如表11.1.2所 示。
3.14.3 臨近信道抗幹擾能力:(本站模擬環測)
三個IDR 2Mbit/s載波均勻依次排列,間隔為載波需要的分配帶寬,速率相同,兩個相鄰載波的電平高於信號載波7dB時,應滿足表11.1.3 的要求。
1 0.793TPC+8PSK測試應滿足設備廠家出廠指標(TPC編碼方式)。
2 2/3 FEC TCM/8PSK+RS(219/210)應符合INTELSATI IESS310、SSOG-310規定。見SSOG310 2.1.1.1 table5 BER Performance FOR INTELSAT TCM/IDR Carriers Without Reed-Solomon Outer Coding。
3.14.4 衛星環路解調器誤碼性能(含擾碼FEC )應滿足表11.1.4 的要求(晴天、微風條件下)。
3.14.5衛星環路解調器誤碼性能2/3 FEC TCM/8PSK+RS(219/210)應符合NTELSATI IESS310、SSOG-310規定。
見SSOG310 2.3.1 table9 Typical RF BER P erformance FOR INTELSAT TCM/IDR Carriers Without Reed-Solomon Outer Coding。
3.15 全程數字鏈路(通道)測試
3.15.1 衛星通信地球站間對測誤碼性能指標(連續測試24小時): 1 任何月內90%寫以上時間的誤比特率(BER )<1×10-7;
2 誤碼秒(ES),嚴重誤碼秒(SES)應符合表11.2.1衛星數字通道指標
要求。
注:ES 一一 誤碼秒;
SES 一一嚴重誤碼秒;
RPO 一一用於計算誤碼性能投入業務限值等的“參考性能指標”,以時間百 分比(%)表示;
A 一一數字線路段上誤碼性能的配額占RPO 的比例,以百分比(% ) 表示;
T 一一測試時間,以秒(ES 、SES)為單位的次數;
K 一一定義“投入業務限值”時的係數;
S 0一一對應於RPO 和配額A在T時間內的誤碼事件數,單位次,即投入業務指標;
S 1, S 2 一一對應於投入業務限值的門限,在T時間內的誤碼事件數,單位次;
S 3一一對應於投入業務限值的門限在3 天內誤碼事件數,單位次。
3.15.2 全程數字鏈路(通道)指標測試(包括進城終端):
1 誤碼性能指標(連續測試24h ):
1)任何月內90%以上時間的誤比特率(BER)<1×10-7;
2) 誤碼秒(ES),嚴重誤碼秒(SES)應符合表11.2.1 中全程數字通道指標要求
2 抖動性能測試:
1)輸入抖動容限,如圖11.2.2-1 和表11.2.2-1 所示。
2)輸出口最大容許抖動:
對於一、二、三、四次群各種標稱比特率,在數字有線通道輸出口所測得的最大輸出抖動不應超過表11.2.2-2 所給出的限值。
3.16 時分多址傳輸係統(TDMA)測試
3.16.1 單機和分係統指標應符合設備出廠說明書的技術要求。 3.16.2 地球站發射全向有效幅射功率(EIRP)穩定度:
穩定度在24h內允許偏差為士0.5 dB 。
3.16.3 調製解調器中頻環路性能指標:
1 無前向糾錯碼(FEC)的誤碼性能(信息速率為52Mbit/s時)
如表12.0.3-1 所示。
2 有前向糾錯碼(FEC)的誤碼性能:( FEC 編碼為7/8,信息速率 52Mbit /s)如表12.0.3-2所示。
3.16.4 衛星環路性能指標要求:(FEC為7/8,信息速率52Mbit/S)如表12.0.4所示。
3.17 衛星電視傳輸係統測試
3.17.1 編碼器
1 視頻
1)支持標準:DVB和ATSC
2) 輸入格式:SMPTE259M(SDI),SMPTE292(HD SDI)M
3) 輸入類型:a. SD and HD Serial Digital
b. HD Analog Composite
4) 編碼方式:MPEG-2 4:2:2P@ML2 to 50Mbps(SD)
MPEG-2 4:2:0MP@HL2 to 50Mbps(480p和576p)
MPEG-2 4:2:0MP@HL6 to 50Mbps(720p和1080i)
5) 分辨率:HD a. 1920 pixels x 1080 lines
HD b. 1280 pixels x 720 lines
HD c. 720 pixels x 576 lines
HD d. 720 pixels x 480 lines
HD e. 740 pixels x 480 lines
6) 運動補償:全場/幀自適應運動補償。
7)時延:可設置。
8) 輸出碼率: 4:2:0(SD)2-50MBit/sec
.4:2:0(HD)6-50MBit/sec
.4:2:2(SD)2-50MBit/sec
2 音頻
1)輸入:a. 嵌入式AES/EBU數字音頻或b. 2路獨立AES/EBU 數字音頻及2路模擬音頻,平衡,600歐姆。
2) 編碼:a. MPEG layer II
b. Dolby Digital(AC-3)two-channel encoding
c. Dolby Digital(AC-3)1-5.1channel pass through
d. Dolby Digital E Pre-Recorded Pass through
3) 比特率:a. 標準編碼率:32Kbps to 384Kbps
b. 杜比編碼率:64Kbps to 640Kbps
4) 采樣率:32,44.1,和48KHz
輸出接口: 3x ASI 傳輸流。
3.17.2 解碼器
1 輸入: a. 2 x QPSK(9l-Band); 950-1750MHz;1-44.5Msym/s
b. 2 x ASI Transport Stream
2 解碼: MP@HL for ATSC,DVB,and MPEG Streams
3 輸出: 視頻---a.數字SDI and HD SDI
b.ASI 碼流
c.模擬普通或高清視頻(選項)
音頻---a.2 x Analog Stereo Channels或4 x Analog Stereo Channels
b.Dolby Digital AC-3
3.17.3 調製器
1 符號率: Variable symbol rate from 1 to 48 Msymb/sec
2 輸入比特率:Up to 154 Mbits/s(maximum)
3 調製方式:QPSK(標準),8PSK和16QAM(選項)
4 輸出頻率:140±36MHz,1kHz Step Size
5 頻率準確度: ±1.0kHz
6 輸出電平:-20 to +5dBm in 0.1 dB Steps
7 功率穩定度: ±0.05dB
8 回損: -18 dB(minimum)
9 相位噪聲:>6dB below IESS-308 limits
10輸出接頭類型:BNC Female,75歐姆
11 輸出接頭類型:2x DVB ASI ,BNC Female,75歐姆
3.17.4 光端機
1數字視頻:
1) 分量4:2:2&HDTV分量
2) 符合標準:ITU-RBT.601-2,SMPTE 259M&292M
3)標準比特率:143,177,270,360,540Mb/s,1485Gb/s
4) 顯示比率:C=4:3,D=16:9
5) 輸入、輸出接頭類型:75歐姆/BNC
6) 輸入輸出信號幅度:800mv±10%
7) 輸出信號Rise/Fall時間:470/255ps(SDI/HDTV)
8) 輸出回損:>17dB
9) 比特誤碼率:10-14
10)隨機Jitter: 60ps(p-p)
2 數字音頻:
1) 多路複用:可傳輸4路嵌入式數字音頻
2) 符合標準:SMPTE 272 M(SDI)&299M(HDTV)
3)信號格式:AES/EBU,AES3-1992,ANSIS4.40-1992,CEI(IEC958)
4) 比特速率:18.432Mb/s per channe
3光特性:
1) 波長:1310nm/1550nm
2). 光纖模式:單模
3) 輸出電平:0dBm
4)接收靈敏度:-24dB
5) 光損耗:24dB
6) 光動態範圍:21Db
單機複測項目指標按合同指標抽測。
3.17.5 衛星電視傳輸係統測試項目和指標:
衛星電視傳輸係統測試分為上星對測和站內模擬測試。站內模擬測試項目和
指標參照上星對測項目和指標進行。
上星對測指標如下:
1 射頻特性測試
1) 射頻頻率允許偏差為士250kHz ;
2) 能量擴散(EDF)三角波頻率在規定值的士2Hz 以內;
3) 等效全向有效輻射功率由國際通信衛星組織操作中心通知;
4) 載噪比(C/N)測試值應和計算值相符。
2 中頻特性測試
中頻—中頻衰耗/頻率響應如圖13.0.2-1 所示。
注:(1)此圖與濾波器中心頻率成對稱;
(2)此圖不是按比例畫的;
(3)頻率以MHz 為單位,線性刻度;
(4)幅度以dB 為單位,線性刻度。 圖13.0.2-1中頻一中頻的衰減頻率響應模框圖
b 中頻一中頻群時延響應指標如圖13.0.2-2 所示。
3 視頻特性測試
視頻測試音頻偏和插入增益
1) 在1 伏峰一峰(0dB)點上,交叉頻率峰-峰值頻偏應符
合表13.0.2-3 所給數值。
2) 正確調整調製器和解調器,插人增益應為0dB 士O .25dB之內。
3)視頻輸出端插入增益變化範圍:
短時間(如1s)≤士0.ldB;
較長時間(如lh)≤士0.25dB。
4 視頻衰耗/頻率響應
衰耗/頻率響應指標見表13.0.2-4
5 噪聲測試
1) 連續隨機噪聲
在天氣晴朗的條件下,信號與加權連續隨機噪聲之比,應符合工程設計要求。
2) 周期性噪聲
信號與周期性噪聲之比應符合如下要求: 信號與1kHz 以下的噪聲之比≥35dB ;
信號與1kHz 到視頻高端頻率ƒc 範圍內的噪聲之比≥55dB;
525 行傳輸製式ƒc =4.2MHz,625行傳輸製式ƒc =6.OMHz。
3) 衝擊噪聲
對於偶爾(或不經常)發生的衝擊噪聲,信號與衝擊噪聲之比≥25dB 。
6線性失真測量
1) 場時間失真:測試信號的白條頂端對其中心點允許偏差
為 士1 %。
2) 行時間和短時間失真,有關指標見表13.0.2-5 。
7 非線性失真測量
l) 同步信號非線性失真:在同步脈衝頂端中點上所測得的振幅應在標稱幅度的105 %到90 %之間。
2) 微分增益失真應≤10 %。
3) 微分相位失真:
對於30MHz 電視載波微分相位失真≤士3º;
對於20MHz 電視載波微分相位失真≤士4º。
8 伴音特性測試
1) 伴音副載波的頻率和電平
a 伴音副載波中心頻率的容限
每一路伴音副載波中心頻率允許偏差為 士1OkHz 。
b在副載波分路設備輸入端口所測得的伴音副載波的相
對接收電平(電平測量以視頻峰-峰值電平點為參考)
· 伴音副載波電平為―20dBr 士0.5dB (對30MHz
電視載波)
· 伴音副載波電平為―18.9dBr 士0.5dB(對20MHz
電視載波)
2) 伴音測試音頻偏和插入增益
a 伴音測試音頻偏如表13.0.2-6 所示。
b 伴音測試音的插入增益應在0dB 士0.25dB 範圍之內。
3 )伴音通道的衰耗/頻率響應
衰耗/頻率響應如下表13.0.2 -7 所示。
4) 伴音通道的噪聲指標要求如表13.0.2-8 所示。
5) 伴音通道的非線性失真
測試音電平為9dBmO 時,二次、三次諧波失真應在表
13.0.2-9 所示範圍之內。
4工程試運轉
4.1試運轉驗收要求
4.1. 1 衛星設備運行檢驗按設備廠家提供的設備技術參數對設備進行功能性操作和設定。
4.1. 2對設備運行狀態進行跟蹤測試記錄,按設計指標和設備廠家提供的技術測試指標進行檢驗。
4.1. 3進行試運轉模擬鏈路測試。
4. 1. 4 試運轉驗收應從初驗測試完畢開始,時間應不少於三個月。
4. 1. 5 試運轉期間利用網管係統或測試儀表衛星電路進行傳輸性能檢測,測試的主要指標應達到工程設計要求,方可進行工程終驗。如果主要指標不符合要求,應分析原因加以解決。
5 工 程 終 驗
5.1 竣工技術文件
5.1.1 按部頒《 郵電基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辦法》(見郵部字[ 1996 ]54號文)的規定辦理。在工程竣工驗收前,施工單位應向建設單位提交係統而完整的竣工技術文件。竣工技術文件為一式三份(如建設單位需要增加份數時,可自行複印),其中一份在竣工驗收簽證後退還給施工單位。
5.1.2 竣工技術文件應包括以下內容:
工程說明;
工程開工報告;
交工(中間交工)驗收通知書;
交工(中間交工)驗收證書;
建築安裝工程量總表;
已安裝的設備明細表;
停(複)工通知;
隨工驗收、隱蔽工程檢查簽證記錄;
工程設計變更單;
重大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單;
其他(交接書);
測試記錄;
竣工圖紙。
5.1.3 竣工技術文件應符合以下要求
1)內容齊全,規格形式一致;
2)數擬準確,標記詳細,繕寫清楚:
3) 竣工圖紙即施工圖紙,工程有變更時,應在原施工圖上用紅筆
改繪;如在原圖上無法表示清楚時,則應補充圖紙。
5.2驗收要求和內容
5.2.1 竣工驗收時,對設備工藝安裝質量、設備分係統、係統測試及天饋線測試、驗證測試和連通測試應按表14.2.1 所
列項目進行檢查。
5.2.2 施工工藝、天饋線測試和單機分係統測試項目應由建設單位組織隨工檢驗,凡經隨工驗收合格的項目應予簽證,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在竣工驗收時一般可不再另行檢驗。如驗收組織認為必要時,可進行抽查複驗。複驗中如有不合格項目,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凡由施工不良造成的應由施工單位負責處理。
5.2.3 竣工驗收時由建設單位組織人員,對全程數字通道和衛星電視傳輸係統測試項目進行抽查複測,驗收合格後由建設單位出據驗收證書。
附錄A 本規範用詞說明
本規範中要求執行嚴格程度的用詞采用如下寫法:
A.0.1 表示很嚴格,非這樣不可的用詞:
a) 正麵用詞采用“必須”;
b) 反麵用詞采用“嚴禁”。
A.0.2 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用詞: a) 正麵用詞采用“應” ;
b) 反麵用詞采用“不應”或“不得”。
A.0.3 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用詞:
a) 正麵用詞采用“宜”或“可”;
b) 反麵用詞采用“不宜”。
修 訂 條 文 說 明
1.0.1 由於目前國內衛星通信地球站設備來自國內外各個不同生產廠家,其出廠技術指標各不相同,為了使我國的標準既能滿足衛星通信地球站工程建設的需要,又能順利地與國際標準接軌,故本規範根據YD/T613-93國內衛星通信TDM/QPSK/FDMA(2Mbit/s)係統進網技術要求、國內衛星通信網工程電路驗收指標、國際衛星通信組織的地球站標準和操作指南等標準要求編寫的。
1.0.6 部頒《郵電基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辦法》是根據郵電部( 1996 )郵部字54號通知撰寫的。
5.1.3 鋼塔構件加工時的環境溫度來自《鋼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J205-83。
5.2.2 鋼塔構件孔眼焊補見《 鋼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J205 -83第3.5.5條。
6.2.1 由於矩形軟波導和分並路係統及負載不能承受外加重力,故矩形波導與矩形軟波導管、分並路係統及負載連接處附近(距連接處20cm以內)應設置加固點。
7.0.5 關於衛星天線的平均轉動速度的測試問題,在驗證測試以前測定衛星天線在方位和俯仰平麵內的轉動速度,以各測量二至三次的結果,求出平均轉動速度。但我國衛星公司與國際衛星通信組織的要求不同,國際衛星通信組織要求測試範圍為士5º ,而我國衛星公司要求測試範圍為 士10º,為了與國際標準接軌,本規範規定測試範圍為
士5º。
8.6.3 關於調製器輸出功率譜密度模框來源於 SSOG-308第18頁 圖2)。
10. 數字複用設備測試項目和指標是按GB7611-87脈衝編碼調製通信係統網路數字接口參數中的技術指標要求而來的。 11.2.1和11.2.2a) 關於衛星通信數字通道及全程數字通道的誤碼性能指標來源於YD/T613-93國內衛星通信TDM/QPSK/FDMA(2Mbit/s)係統進網技術要求。表11.2.1衛星數字電路誤碼性能投入業務指標和限值來源於《國內衛星通信網工程電路驗收指標》中表5.1.1,同時也符合YD/T613-93 的要求。
11.2.2b)抖動性能測試指標來自GB7611-87脈衝編碼調製通信係統網路數字接口參數中的指標要求。
13.0.2 衛星電視傳輸係統測試項目和指標來自IESS-306和SSOG-306。衛星電視傳輸係統測試分為站內模擬測試和上星對測,上星對測項目指標包括:射頻、中頻、視頻及伴音範圍內的相關指標測試,而站內模擬測試是為上星對測作準備,它將站內設備係統連通,由射頻環回,檢查調整測試站內設備連通後在射頻、中頻、視頻和伴音範圍內的性能指標,並達到指標要求,以便順利地進行上星對測。
14.1.1 經查部頒《 郵電基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辦法》的第十五條規定“驗收前各單位應將所有技術資料(包括竣工圖紙、測試資料、重大障礙和事故處理記錄、工程質量監督檔案等)進行係統整理,交驗收機構審查後,移交維護單位統一保管”。這裏沒有規定應交竣工技術文件的份數,故关键词2還按一般規範的提法,即向建設單位提交係統而完整的竣工技術文件一式三份,但在其後加“(如建設單位需要增加份數時,可自行複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