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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辦召開《青海省民用機場電磁環境保護規定(修訂)》論證會

文章來源:青海無線電管理辦公室 發布時間:2019-03-22 17:59:25 瀏覽次數:

3月21日,我辦組織召開《青海省民用機場電磁環境保護規定(修訂)》論證會。

國家無線電監測中心、國家無線電頻譜管理研究所、中國信息通信研究所、西部戰區信息保障局,山東、四川、湖南、甘肅無線電管理機構13名專家,省司法廳、省應急管理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廣電局、省氣象局、省鐵路民航建設協調辦公室,以及民航西北監管局、民航陝西監管局、民航空管青海分局、省通用航空集團公司相關負責同誌參加。

會議認為, 20127月,省政府辦公廳轉發《青海省民用機場電磁環境保護規定》實施後,全省各市州政府、無線電管理和民航部門按照各自職能,開展民用機場電磁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十三五”以來,我省已建成 “一主六輔”機場格局,原有規定》已經不適合新形勢需要,重新修訂具有重要意義。

與會專家和代表從技術和法律層麵對《規定(修訂)》(征求討論稿)逐條分析,就保護區域劃定、保護職責、協調機製、保護措施、法律責任,以及通用機場電磁環境保護等問題進行深入研討,提出了意見建議。

          我辦將對專家的意見和建議進行匯總研究,進一步修改,提高質量,爭取盡快提交省政府辦公廳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