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無線電台帶出國使用違法嗎?
一個朋友要去東南亞海島玩,幾個通行的朋友都有手持無線電台(平時在國內爬山在山裏用的,U段/V段都有),想問一下設備可以帶到東南亞海島去用嗎?如果可以的話在海島上比打電話方便多了,那個島並不大。不知道進出海關和在國外(馬來西亞沙巴州某海島)使用會不會有法律風險?

其實,我覺得電台在國內手續齊全的話,應該就可以帶出中國。個人依法持有,在中國政府注冊過的業餘電台,又沒被限製出境,海關管不著。但按規定,隻要出了執照上載明的使用區域,就不得繼續使用。
能不能進外國海關,得按人家規定,像朝鮮古巴什麽的估計是不行。不過一般手台沒人查,被查到的話表明HAM身份,出示電台執照應該也就沒事了。在國外使用的話,依法估計是不行。參照中國法律法規,外國人來了用中國的電台都要報備,自帶電台更得有一堆部門的手續。偷著用的話當然後果自負。違章操作業餘電台,由無管局進行行政處罰(罰款,沒收設備,吊銷操作證書電台執照什麽的);違反國家規定,擅自設置、使用無線電台(站),或者擅自占用頻率,經責令停止使用後拒不停止使用,幹擾無線電通訊正常進行,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被當作間諜行為的,依法處理。所以注意規範使用。
美國無線電規定:
如果是國內的無線設備帶到美國的話,要先在國內備案,再到美國當地的無線電管理局備案,並按照美國的業餘電台頻率規定內使用。一般來說通話範圍1-2英裏的手台式不用許可證的,5-25英裏的需要到FCC 取得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