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自檢自證試點企業公示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電子電器行業管理製度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22〕31號)和《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開展第二批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自檢自證試點企業遴選工作的通知》(工信廳無函〔2023〕346號),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開展了第二批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自檢自證(以下簡稱自檢自證)試點企業遴選工作。
經企業自願申報、省級無線電管理機構初審及專家評審,擬確定大唐移動通信設備有限公司等10家企業作為第二批自檢自證試點企業,試點有效期2年。現將試點企業名單及對應的自檢自證設備類型予以公示。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內與工業和信息化部無線電管理局聯係,並提供相關材料和聯係方式。
公示時間: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5日
聯係電話:010-68009200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工業和信息化部無線電管理局
2024年1月8日
附件
第二批型號核準自檢自證試點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