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加強無線電監測工作的指導意見》發布
近日,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全麵提升無線電監測能力水平,切實維護空中電波秩序,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關於加強無線電監測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提出至2025年,形成較為完善的無線電監測工作製度規範和標準體係,建成設施完備、功能全麵、互聯互通的無線電監測網絡,無線電監測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水平進一步提高,更好地支撐無線電管理工作。
“無線電監測是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保證各種無線電業務正常開展的主要技術手段。”工業和信息化部無線電管理局負責同誌表示,“《指導意見》的出台進一步明確了無線電監測工作的法定職責,引導各地按照規劃加強技術設施建設,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為無線電監測工作邁向科學化、製度化、規範化之路指明了方向。”
立“軍規” 完善監測工作製度標準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無線電監測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明確的職責分工是前提,完善的工作機製是基礎,科學的標準體係是重要保障。”國家無線電監測中心黨委書記、副主任李景春表示,《指導意見》強調了各級無線電管理機構必須認真履行法定職責,明確了完善無線電監測工作機製和提高標準化水平的具體要求,對順暢開展監測工作、提高監測工作效率、加強監測工作科學管理具有重要意義。
根據《條例》相關規定,《指導意見》重申了各級無線電管理機構和技術機構開展無線電監測工作的法定職責,再次明確了無線電管理行政與技術機構的領導管理關係。國家、省級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無線電管理機構分別負責全國、本行政區域和本係統(行業)的無線電監測工作。國家無線電監測中心和各省(區、市)無線電監測站(中心)作為無線電管理技術機構,分別在國家和省級無線電管理機構的領導下,開展無線電監測工作。
在工作製度方麵,《指導意見》提出要規範監測工作流程,提升工作規範化水平;健全部門間協作機製,做好專用頻率保護和專項行動保障;加強對監測工作的監督檢查,及時通報工作開展情況;堅持開展監測設施測試驗證工作,確保監測設施滿足相關技術指標要求。
在工作標準化方麵,《指導意見》要求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信號監測方法、監測信息化標準、技術設施建設標準、監測設施報廢標準、監測設施測試標準、監測數據標準等,以標準規範監測設施建設,推動監測技術能力提升,促進監測數據共享。
“通過建立較為完善的無線電監測工作機製,健全的無線電監測數據采集、存儲、分析、應用標準體係,完備的監測設施建設、運維、檢測驗證和維修報廢等規章製度,無線電監測工作開展將更加順暢高效。”李景春表示。
鑄“利器” 提升技術設施建設水平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無線電波看不見、摸不著,且在開放的空間中自由傳播,要想捕捉到無線電信號,就必須借助監測技術設施和裝備。
“近年來,全國無線電監測網日益完善,技術水平不斷提升,大力支撐了無線電管理工作的開展。但是麵對無線電新技術和新應用的快速發展,以及新形勢下無線電管理工作的新要求,無線電監測工作還存在監測覆蓋有限、設施通聯不暢、數據應用不充分等諸多問題。”相關負責同誌表示,“《指導意見》堅持問題導向,針對這些不足提出了具體應對舉措。”
為了加大監測覆蓋範圍,《指導意見》要求完善短波監測網,擴展衛星監測網的監測範圍和工作頻段;加強VHF/UHF省級監測網建設,根據需求配置6GHz以上頻段固定監測設施、衛星和短波幹擾查處設備;加強移動監測能力建設,將可移動(含可搬移)監測設施監測頻段擴展到30GHz,有效彌補監測覆蓋盲區,提升逼近監測定位能力。
為解決設施通聯不暢,《指導意見》提出要整合監測係統,實現異構設備和係統的互聯互通,提升監測網絡智能化和自動化能力,從而具備監測設施全網聯合協同作業能力。同時,升級完善國家無線電管理應急指揮調度中心、省級無線電管理指揮中心和地市級無線電監控中心,形成監測設施聯動管理體係,具備處置突發事件的指揮調度能力。
為應對數據應用不充分的問題,《指導意見》要求在完善監測數據庫、實現監測數據統一管理和有效共享的基礎上,充分利用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增強數據分析能力,促進監測數據在頻率台站管理、事中事後監管、行政執法等無線電管理工作中的應用,以監測數據應用提升管理工作效能。
此外,《指導意見》還從增強測向定位能力、提高專項監測能力、加強專項工程建設、提升無線電監測應急響應能力等方麵提出具體要求,進一步提升無線電監測設施建設水平,全麵提升監測技術能力。
練“尖兵” 打造專業人才隊伍
功以才成,業由才廣。“無論是固定、可搬移還是便攜式監測設備都是关键词2實施管理的‘武器’,但如果不能熟練掌握這些‘武器’的操作技能,不能與時俱進更新業務知識儲備,那麽再好的‘武器’也隻能是擺設,無線電監測工作也無法進行!”北京市無線電管理局局長陸恭超一針見血地指出了無線電監測工作中專業人才的重要性。
隨著無線電技術在社會生活中的廣泛應用,無線電台站數量激增,各種無線電設備層出不窮,電磁環境日益複雜,無線電有害幹擾和違法使用頻率的現象屢禁不止,偽基站、黑廣播等違法使用頻率、設置台站的行為打而不絕,全國無線電監測工作麵臨巨大挑戰。
為此,《指導意見》要求無線電管理係統采取多種形式定期組織監測理論與技術培訓交流,開展崗位練兵,增強技術人員知識儲備,提升技術人員使用與維護監測設施的實際操作技能,熟練掌握無線電信號監測以及查找無線電幹擾源和未經許可設置、使用的無線電台站等核心能力。同時,著重加強技術研究,密切跟蹤無線電新技術、新業務的發展,聚焦無線電監測麵臨的新情況、新問題,針對專項任務需求專題研究,解決監測技術難點,提出有效監測手段。
此外,《指導意見》還要求引導無線電監測技術人員全麵了解掌握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全麵提升綜合素養,向“一專多能”複合型人才方向發展,充分發揮無線電監測技術機構人員隊伍對頻率使用許可、電台執照審批、頻率使用率核查、行政許可事中事後監管、無線電行政執法等工作的支撐作用。
為了貫徹落實《指導意見》,部無線電管理局把在全國組織開展提升無線電監測能力專項行動作為今年的一項重要抓手工作。通過專項行動建立無線電監測能力評估體係,完善監測工作製度,規範監測流程,提高監測數據分析處理能力,促進監測能力提升。同時,在全國分區域開展無線電監測演練,查補技術短板,相互借鑒經驗,提升技術人員機動監測和應急處置能力。
“《指導意見》實際上就是無線電管理係統提升自身‘打鐵’能力的指導書。”相關負責同誌表示,“各級無線電管理機構和技術機構要根據各自實際,按照要求貫徹落實,錘煉維護電波秩序的‘尖兵利器’,推動無線電管理領域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