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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發布 7月1日起施行

文章來源:青海無線電管理辦公室 發布時間:2018-04-23 10:30:37 瀏覽次數: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令

第4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已經2017年12月15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第34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工業和信息化部2013年11月28日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26號)同時廢止。



部長 苗圩

2018年2月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令

第4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已經2017年12月15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第34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工業和信息化部2013年11月28日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26號)同時廢止。



部長 苗圩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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