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印發《雷達無線電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
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青海、寧夏無線電管理機構,國務院有關部門無線電管理機構:
現將《雷達無線電管理規定(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25年1月24日
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青海、寧夏無線電管理機構,國務院有關部門無線電管理機構:
現將《雷達無線電管理規定(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25年1月24日